截至3月18日,國家能源集團化工公司包頭化工凈化硫回收裝置SO2尾氣處理改造項目成效顯著,有效降低尾氣中SO2的排放標準,使煙氣排放滿足石油煉制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該公司凈化硫回收裝置從制硫部分排出的尾氣中仍含有少量的H2S、SO2、COS、Sx等物質,將尾氣中的元素S、SO2、COS和CS2等,在氫氣的參與的情況下,經(jīng)尾氣處理專用的加氫催化劑,將其還原或水解為H2S,再用醇胺溶液吸收。吸收了H2S的富夜經(jīng)過再生處理,將所吸收的H2S釋放,返回制硫部分參與制硫反應。經(jīng)過醇胺溶液吸收尾氣通過焚燒將凈化尾氣中微量的H2S和其它硫化物轉化為SO2后經(jīng)煙囪排放,由于在開停車過程中工況波動較大,國家對SO2的排放標準要求越來越低,所有改造勢在必行。
針對這一問題,該公司技術人員多次攻關難題,自主創(chuàng)新改造,在原流程的基礎上增加一套堿液清洗系統(tǒng),原制硫尾氣經(jīng)尾氣處理后,焚燒后煙氣仍有約960mg/Nm3 的SO2,本項目要求煙氣排放中SO2 濃度<100mg/Nm3,必須對煙氣進行深度脫硫。鈉堿濕法硫磺煙氣脫硫技術與原克勞斯工藝優(yōu)化組合形成的硫磺回收及尾氣處理新工藝,使處理后煙氣中的SO2含量降低。工藝技術改造后,煙氣排放中的SO2含量由以前的450mg/Nm3左右降低到現(xiàn)在的50mg/Nm3左右,在開停車過程中,完全達到國家要求的排放標準,而且實現(xiàn)設備國產(chǎn)化100%,取得了良好環(huán)保效果,為公司的環(huán)保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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