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8年1月份,平頂山熱電第十屆職工代表屆期已滿,按照《中國工會章程》、《工會法》以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要求,截至2018年1月25日,該公司發(fā)電運行部分會、設備維護分會等10個基層分會按照民主選舉程序圓滿完成了職工代表及基層分會委員換屆選舉工作。
為確保此次換屆選舉工作履行民主、符合程序,該公司工會對代表名額、代表構成、代表條件、選舉程序等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認真抓好“三個注重”。一是注重均衡分配。本次職工代表人數(shù)是按照各分工會在職職工人數(shù)比例確定的,對代表人員組成、構成比例進行了明確要求,確保代表的廣泛性和代表性。二是注重選舉方式。各分工會選舉中嚴格程序,采取差額選舉和無記名投票方式,確保選舉規(guī)范。三是注重代表的綜合素質(zhì)。定好職工代表的基本條件,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業(yè)務能力,能站在企業(yè)的大局代表職工意見,反映職工心聲,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該公司職工代表換屆選舉工作已圓滿完成,共計選舉出職工代表80名。其中工人代表與技術管理及中層以上干部代表各占40名。在選舉職工代表的同時,各分工會也選舉產(chǎn)生了分工會委員及分工會主席,進一步完善了基層工會的組織建設,為公司工會下一步更好的發(fā)揮作用奠定了組織基礎。